亲爱的患者同志及家属:
您们好!
近期,鉴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且当前正值冬春季呼吸道传染病高发,同时春节期间人员流动频繁,探亲访友、亲朋聚餐都会增加疾病传播风险。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关乎您和家人及全社会的健康,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要求每一位公民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罗平县中医医院提醒您加强自我防护,出门戴好口罩,平时注意勤洗手,多通风,尽量少到人流聚集场所。根据云南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应急响应要求,为落实新冠肺炎依法防控措施,现对就诊患者及家属告知如下:
1.疫情期间,为避免人员过度流动造成交叉感染,凡到我院就诊患者,请您主动如实告知医护人员以下事项并遵循其指导与建议。
(1)是否发热(37.3℃及以上)。
(2)是否14天内有武汉市及周边地区,或其他有病例报告社区的旅行史或居住史。
(3)是否14天内曾接触过来自武汉市及周边地区或来自有病例报告社区的发热或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
(4)是否聚集性发病。
(5)是否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有接触史。
(6)是否有其他可疑不适症状。
(7)近两周内是否有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情况,如:飞机、高铁、地铁、公共汽车等。
2.就诊请务必只带1名陪同人员随行。
具有上述第1条中(1)~(7)的情况之一者,请不要作为陪同人员来院。
3.就诊时一医一患一诊室,患者及陪同人员均需佩戴好口罩,未佩戴口罩者谢绝进入门诊医疗区域;与他人交谈时,请保持一定距离。非治疗及检查需要不要摘下口罩。
4.进入医院时我院医护人员需要您排队测量体温和进行一般性询问,请您务必配合。
5.请实名就诊,挂号时出示相关证件,并正确告知其他个人信息。
7.使用过的口罩请不要随意丢弃,应投入黄色医疗废弃物垃圾筒内。
8、住院患者及家属还需注意以下几点:
(1)患者住院治疗期间原则上不应离开病房,如因特殊情况离院时应向管床医护人员报备并做好登记。离院期间注重个人卫生,密切监测体温变化,如有流行病学史或出现呼吸道症状等,及时向医护人员通报。
(2) 患者如需陪护,原则上每名患者只配1名陪护,凭《罗平县中医医院陪护证》出入并相对固定,不随意调换。住院患者及家属、陪护人员应做好个人防护,请佩戴口罩并主动配合进行体温筛查及信息登记,住院患者和陪护人员未佩戴好口罩者不得进入医疗区域。
(3)患者在院期间不建议其他亲友来院探视,减少交叉感染的机会。告诉您的亲友,关爱问候与距离无关。关心住院治疗的亲友,可采取微信问候,电话关心等多种方式进行。
(4)探视、陪护人者只允许到所探视、陪护的病房,不得进入其它病房、治疗区域或其它无关区域逗留。
(5)学龄前儿童、抵抗力差的老人,患传染性疾病或处在隔离期的人群不宜进入病区探视患者。
(6)探视、陪护人员违反医院规章制度或影响医院治安,经劝说无效,医院可取消其陪护资格,并与有关部门联系处理。
(7)由于疫情防控期间县城内餐饮食堂全部关闭,我们会统一安排医院营养食堂订餐送餐,请您积极配合护士解决您在院期间的就餐问题。
生命重于泰山
疫情就是命令
防控就是责任
让我们共同参与打赢这场没有硝烟的战争!